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

哈尔滨,道里,兆麟2023-07-12 15:55: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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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王女士 图片 自2023年5月1日起,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%的政策(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0.5%,个人缴费比例为0.5%),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。 参保单位“免申即享”,业务系统将直接调整缴费比例。适用对象为在哈市参加失业保险的所有单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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