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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些情形不认定为工伤?
哈尔滨,道里,兆麟
2023-06-21 13:36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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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尔滨一鸣咨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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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王女士 根据《社会保险法》第三十七条,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,不认定为工伤: (一)故意犯罪; (二)醉酒或者吸毒; (三)自残或者自杀; (四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联系电话:
186868652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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